我和闺蜜都穿了。
    她是京城状元郎唯一侧室,我是少年将军最爱的宠姬替身。
    我俩表面心碎舔狗,背地里骄奢淫逸吃香喝辣。
    哦豁,剧情杀白月光归来,好日子到头。
    我背着小包裹上门找闺蜜:“死不死?”
    “必须死。”
    抓阄赢了,我先死。
    1
    状元郎回来的时候,我和黎乐乐正在欣赏她压箱底的稀世珠宝。
    攒了那么多年,少说几千两,我摸摸这个、摸摸那个,心里羡慕得不要不要的。
    下人忽然通报男主人归府,她一把连人带珠宝,把我塞进床铺。
    好歹是个侧室、大家闺秀,居然如此力大无穷,且偷感极重。
    转眼房门“砰”一声撞墙上。
    刚刚还笑眯眯的女人,转眼泪眼婆娑:
    “夫君怎么才回来。”语气很是幽怨。
    “你把欣瑶藏哪儿去了。”
    “欣瑶不见了?”黎乐乐脸上的惊讶倒是真的。
    “我和你解释过,她在我考取功名之前,于我有恩,现在我多加照拂,也是应当。”
    说到最后,大概是彻底没了耐心,状元郎眼神冰冷刺骨,不怒自威的气势,怪吓人的:
    “你去见过她,她便消失不见,如今还要和我装腔作势?”
    “不是的,是她约我去,说是要和我道歉……”
    黎乐乐轻轻伸手抓住相公衣袖,却被一把挥开:
    “一派胡言!”
    这位状元郎虽是个文臣,却生得高壮,这么一挥,黎乐乐手上顿时一片红痕。
    她眼泪落到地上,敢怒不敢言。
    “你在家好好闭门思过!欣瑶一天不见、便一天不要出门!”
    说完就要走。
    “夫君,你才回来,怎么又要走……”
    男人头也不回离开了。
    黎乐乐在后头伸手挽留,喊得伤心欲绝。
    “夫君……!”
    恐怕整个宅子的人都听去了。
    “哎呀,可算是走了。”
    男人的衣摆刚从拐角消失,她就自己个儿关上门,招呼我出来,一把抹掉鼻涕眼泪:
    “你看,走剧情了,欣瑶那女人开始搞事情,搞完我家这个,马上就要去搞你家的。”
    “怎么办,好日子不长了。”
    我深以为然,欣瑶是我家那位心尖尖上的女神,她消失,我马上也讨不了好。
    我俩一起回头看了床上零零散散那些个朱钗宝器。
    对视一眼:
    “你死不死?”
    我先开口。
    “你死我也死。”
    黎乐乐用力点头。
    其实我俩都是穿来的。
    她是状元郎考取功名后唯一一个联姻偏房,也算是个小家碧玉。
    状元郎本人温润如玉,才华横溢,满朝文武里都能混得风生水起的霸总人设。
    放街上那是千万少女的梦,献花都能献得淹死人。
    可惜状元郎内心深处的羁绊是欣瑶,心心念念都是要报恩,对她这个偏方一直不冷不热。
    表面相敬如宾,其实婚后生活除了钱,只有钱。
    我就不一样了。
    我穿成了少年将军白月光的替身。
    少年将军这种设定,都是从小孤儿入军营,凭着一股子金戈铁血、桀骜肃穆的杀伐之气冲上顶峰。
    手是染血的、人是狠厉的,既有少年人的桀骜、更有成年男人的锋锐深沉。
    还有无数次真刀真枪砍杀出来的结实胸肌和腹肌,着实令人馋涎欲滴。
    说是少年,18岁的人早就人高马大,眼睛似冰、双眸黑沉。
    浑身总是一股子浓浓的杀气,生人勿近。只看一眼,便叫人心里发慌。
    唯一的软肋,就是他心尖尖上的少年相识。
    和他曾经共同流浪过一段时光的旧梦:
    欣瑶。
    我算是和欣瑶有几分相似,连带沾了光,被他收进府,成了他的金丝雀。
    “你说欣瑶当时找你去聊什么?”
    “我哪知道,她给我递了条子,说有要事相求,事关陈博彦生死,我就去了咯,”
    黎乐乐可能有点傻,还是宫斗小说看太少,换我我就不去:
    “我去了人都没见着,她就消失了。”
    她提醒我,陈博彦怎么说是个文臣。
    就算再喜欢欣瑶,最多也就是郁郁寡欢,冷淡几天,把她休了大不了。
    我家那位那可就不一样了。
    “你家那个疯狗,怕不是要把你扒一层皮。”
    我想想都是浑身一抖。
    他确实扒过人皮……抓到敌国探子的时候,他就扒了人家一层人皮。
    据说那哀嚎惨叫响彻城内外。
    然后成功审讯出军事机要,力挽狂澜,传为美谈。
    这里可是古代,没有人权的。
    这个念头给我造成了莫大阴影,导致我回到住处还魂不守舍。
    都说人害怕的时候,第一反应就是找后路。
    我首先就去屋子里,查看我那堆积攒的银钱珠宝安安心。
    谁知刚进门就被揽着腰,天旋地转一把扣到墙上。一只手扶着后脑,避免我撞到墙。
    “去哪儿了?”
    颜朗把我两只手腕轻易攥住。
    我被扣得腰背弓起,两人贴得严丝合缝。
    他裸着上身,一股子血腥混着泥土气,分明刚刚从战场上杀完人的样子。
    眼角还带了戾气,微微发红。像是要吃人。
    “去学女红……”
    我和黎乐乐关系好不是秘密,但傻子才说真话。
    他一手从我胸前衣襟里,勾出个荷包,红色垂穗,上面绣了只鬼一样的玩意。
    “……鸭子?”
    绣鸭子干嘛。
    “是鸡啦,”他凑近我,闻我脖子的味道,闻了不够,还要咬一口。
    他的虎牙很尖,咬人很疼。
    我却挣脱不开。被他熏得直翻白眼:
    “阿朗属鸡,算命先生说绣本命属相辟邪,我就给你绣个鸡,保你平平安安。”
    “呵,算命先生的鬼话你也信。”
    嘴巴这么硬,手却老老实实把荷包收好。
    他也知道自己臭,一把横抱住我,跳进边上浴桶。
    水花四溅,雾气蒸腾,我惊叫出声。
    这个变态,很喜欢听我叫。
    他连我身上衣服都不脱,激烈又凶猛就是一阵胡来。
    非要让我控制不住叫出声。
    都说杀欲和性欲紧密相连。
    我这位小疯狗年纪又小,这方面实在叫人……既爽又苦。
    我苦中作乐好几回,好几次差点背过气去。
    想想“死”了以后吃不到这种苦,也是难免有些回味。
    他边帮我擦头发,边来亲我的后脖子,痒的很:
    “这几天乖乖待在家,军中有要事,怕是顾不到你。”
    我心里狂喜,面上却是一滴泪滑落面颊:
    “阿朗,我今日去了状元郎家,乐乐说她已有身孕,”骗人的。
    “你说,我们何时也能有一个家?”
    颜朗的脸色立马冷下来。
    这是我们的禁忌。
    他疼惜我、占有我、看似爱我狂热猛烈,但是,他绝不会提成婚和子嗣的事。
    我是他养在府里的金丝雀,漂亮、喜欢,但没有名分,也不会尊重。
    可以日日欢好、断不会明媒正娶。
    他放下布巾,起身穿戴整齐,却对我的问题置若罔闻。
    “阿朗,你真的……是爱我的么?”
    我明知道这个问题不会有答案。
    疯狂在他的底线边反复横跳。
    他命人送进来避子汤,扶着我的手,看我喝得一滴不剩。
    我的眼泪滴落在汤里,荡起一圈圈涟漪。
    他又变回那个杀人如麻、视人命如草芥的少年将军了。
    得,这么一激,这个远门没他十天半个月,断然不会着家。
    他前脚刚走,我转头就收好眼泪,打包行李,翻墙去黎乐乐家。
    我俩都已经准备好死遁,却在谁先死这件事上发生了巨大分歧。
    我们都知道,后死的要给先死的擦屁股,实在很烦。
    最后抓阄,我赢了。
    我嘿嘿直乐,黎乐乐却挎着个脸,抱着我的腿不松手:
    “将军能调用的人手多,他的屁股跟拉稀一样难擦!”
    “古往今来,都是黑社会比霸总可怕,叶老师,你还比我会功夫医术!”
    “你不能先死,我捐你一千两,行行好,让我先走一步!”
    我仔细考量一下,一千两善款,诚意不少。
    她的话,仔细一想,也不无道理。
    我们先惹霸总。
    五月初七。
    这一天,烈日晴空,莫名下起暴雨。
    陈博彦收到消息,有人在城外破庙里发现了欣瑶的踪迹。
    他欣然前往,半路却收到下人来报,
    “不好了!夫人要跳河!”
    家里这个不省心的主,每次碰到欣瑶的事,动不动就要死要活。
    前阵子假装上吊,现在改要跳河?
    他已经厌烦了她的招数。
    “她要跳便跳!死了我给她收尸!!”
    欣瑶生死不明,家里这个女人却在大是大非面前胡闹,不可教也!
    陈博彦皱眉厉呵,一脚踹开挡路下人,命马车继续前行,去救他的心上人。
    多年前,他赴京路上受贼人迫害,身无分文。
    穷困潦倒的时候,是欣瑶收留他,为他疗伤,又赠他钱财。
    滴水之恩,当涌泉相报,若不是欣瑶当年这番恩情,便没有如今的他。
    他想赎出她,娶她做正妻,生生世世待她好,权当报恩。
    却被拒绝。
    “妾身已是残花败柳,状元郎若愿意 来听个曲儿,陪妾身言谈几句,便已是无上的恩典了。”
    “好。”君子一言,驷马难追。
    他只是践行当年承诺,时长找恩人聊天听曲儿。
    既无身体亲近,也没有真正要娶回家。家中妒妇却变本加厉。
    女人和女人之间,怎么能差那么多?
    可当他赶到破庙的时候,那里只剩下一缕青烟,根本没有欣瑶的踪迹。
    他竟然扑了个空。
    暴雨狂风之中。
    听闻陈博彦言辞,黎乐乐不免有点失落。
    她料到他不会来,却也未料到他讲话这么难听。
    况且毕竟是要自杀,连伞也没撑,淋了这么好半天,里里外外早都湿透了。
    心比身体还凉半分。
    脸上都是雨水,连哭都免得演。
    她回头再看一眼着急的丫鬟下人,眼一闭,在众人惊呼下,毅然跳下去!
    “扑通”一声。
    水流湍急,雨势滂沱,她的身影瞬间就被河水吞没,了无踪迹。
    黎乐乐水性极好。
    当年光着屁股在河里游泳的年代,她就是我们小区当之无愧的第一名。
    水遁,是她的不二之选。
    她事先又吞服了我给配的独门配方,准保能在水下闭气许久。
    她今天还特意戴了当年陈博彦送她的镯子。
    这个镯子全天底下独一无二,上面刻了两人名讳,金丝纹、牡丹印,是她缠了陈博彦好些时候才到手的宝贝。
    她边游水,边卸下镯子、脱去外袍。
    镯子沉底、外袍飘散。
    我在下游接她。
    顺溜而下,不过半日,便是老天爷帮忙,这狂风暴雨之中,再也不能寻到半分踪迹。
    陈博彦赶到的时候,下人只捞到了镯子、衣服,和岸边一只鞋。
    屋子中央一摊水渍,湿漉漉的衣服,他看我呆呆地跪在边上,抱着黎乐乐的衣服哭。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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